固定总价合同里的签证,是不是应该按照固定价来做造价鉴定?

核心判断就 4 点:
1、看合同:合同明确规定签证部分按固定价结算,应依约执行;没明确或约定按实算,要结合其他情况判断。
2、看范围:合同内变更并且未超约定风险范围,可按固定价;合同外新增的活,一般不按固定价。
3、看责任:发包人原因的签证,通常要重新做造价鉴定;承包人原因的,可按固定价鉴定或依违约责任处理。
4、看风险:价格波动在合同风险内,按固定价;超出范围,按实际调整,不适用固定价。
法律条款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法释〔2020〕25 号)
第 19 条:当事人对建设工程的计价标准或者计价方法有约定的,按照约定结算工程价款。因设计变更导致建设工程的工程量或者质量标准发生变化,当事人对该部分工程价款不能协商一致的,可以参照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时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计价方法或者计价标准结算工程价款。
第 20 条:当事人对工程量有争议的,按照施工过程中形成的签证等书面文件确认。
第 28 条:当事人约定按照固定价结算工程价款,一方当事人请求对建设工程造价进行鉴定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