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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价鉴定 TIAN TONG YUAN

工程劳务纠纷,到底哪种情况才能做造价鉴定

天同源 造价鉴定 :2026-03-06 16:40

工程劳务纠纷不一定适用于造价鉴定。这完全取决于纠纷的核心是“干多少活”的工程量争议,还是“活干得好不好”的质量纠纷,亦或是劳务费的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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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争议仅为人工工资、计时计件劳务费、固定劳务报酬,与工程量、工程计价无关,一般不做造价鉴定,按劳务合同,考勤结算单认定。


2、工程量存在争议:比如,劳务方主张完成了1000平米的墙面抹灰,但发包方只认可800平米。当双方对实际施工范围、数量各执一词,就需要通过鉴定来确定最终的工程量。


3、计价方式不明确:合同里只约定了“按市场价结算”,但市场价波动较大;或者工程中途发生了大量设计变更,出现了合同外的新增项目,对于这些新增项目该按什么价格算,双方无法达成一致。可以进行造价鉴定。


4、争议是质量问题:发包方拒绝支付尾款,理由是“活干得不好”,比如墙面不平、出现开裂等,需要返工维修,属于质量鉴定和修复费用鉴定的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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