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价鉴定机构本应恪守公平、公正、客观、独立原则,但现实中可能出现明显偏向一方的情况。记住:造价鉴定意见书并非最终定案依据,你完全可以通过法定程序纠正错误、维护合法权益。...
工程劳务纠纷不一定适用于造价鉴定。这完全取决于纠纷的核心是“干多少活”的工程量争议,还是“活干得好不好”的质量纠纷,亦或是劳务费的性质。...
在建设工程纠纷案件中,当事人收到第三方造价鉴定机构出具的鉴定意见后,若认为存在少算、漏算、错算、计价错误、依据不足等情形,可依法提出异议,但异议必须规范、及时、有据可依。...
在建设工程纠纷案件里,针对工程造价鉴定这类专业争议,专家辅助人能为当事人提供关键专业支持,有效弥补当事人及代理人专业不足,强化对鉴定意见的质证效果。...
在造价鉴定中,若签证单与实际工程量不符,核心原则为以实际工程量为准,同时需结合合同约定、签证形式有效性及证据充分性综合判定,并非单一依据签证单或实际情况,具体判定规则及实操要求如下:...
鉴定意见采信需区分类型:选择性鉴定意见以证据优势为核心,推断性鉴定意见基于在案证据合理裁量
实际施工人退场后,其已完成工程是整体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若发包人未与实际施工人办理已完工程验收、结算,也未协商后续施工安排,即擅自更换施工人进场续建,本质上是将已完工程纳入自身管控并投入实际利用,完全...
工程价款结算,以双方完整、明确、一致的真实意思表示为基础,仅凭零散沟通、根本无法作为最终结算依据。
工程造价司法鉴定中,当事人一方提交双方已签认的证据(如工程量确认单),另一方对该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不予认可时,做为鉴定机构应该如何处理?...
固定总价合同(又称 “包死价合同”“一口价合同”“包干价合同”),通常约定承包人完成合同范围内全部工作时,工程价款不作调整,一方申请对工程造价鉴定的,法院不予支持。但实践中因工程变更、价格波动等因素,...
很多人容易将工程造价鉴定与工程款结算混为一谈,甚至认为二者是同一回事,事实上,这是两个截然不同的概念,从目的、流程到法律效力,都有着本质区别。...
在建设工程施工中,如建设方仅作出口头变更指令,施工方据此施工产生超额工程量,该部分能否计入结算、相应价款能否主张,需视具体情况而定。
在建设工程项目中,竣工验收是确认工程质量是否合格的重要环节。但有时候,即便发包人已经签字确认验收合格,事后仍可能以“存在质量问题”为由,拒绝支付或延期支付工程款。...
若双方均不认可竣工图,该竣工图将不具备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完全丧失证明力,绝对不能作为工程造价鉴定的依据。
重点就是固定总价并非绝对不可调整,固定总价对应的范围、标的、数量是否发生改变。只要三者中任意一项出现变动(如清单内项目取消导致 “数量” 改变、发包人实体变更导致 “范围” 改变),则固定总价需相应调整,...
谁主张谁举证” 是解决争议的核心法律原则,其核心含义为:提出主张的一方,需提供有效证据证明自身主张的真实性与合法性,若无法举证或证据不足...
案号:(2023)最高法民再 2 号案件:高某与某公司、某住建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争议焦点:是否应驳回高某诉讼请求?裁判要旨:实际施工人依《建工司解一》第 43 条起诉总包方,要求发包人在欠付工程款范围内担....
单价合同执行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清单缺项时,应按规范中的缺项规则重新组价,依据变更估价原则确定价格,并将该款项列入当期价款支付。这是有明确规范依据的处理方式,这点可以参考清单计价规范。合同中禁止签证的...
甲方因资金问题取消合同中2栋厂房的工程。施工方认为合同施工内容减少50%,要求补偿损失,而甲方觉得施工方未投入,不该算费用,不用索赔。这种情况属于典型的“甲方变更”或“业主指令变更”范畴。因甲方原因取消原...